SAP BI 系統實用班

課程介紹

本課程主要針對欲從事商業智慧領域的資料分析師或 IT 人員,能清楚了解整個商業智慧的開發流程,包含了從資料來源、資料粹取整理、多維度資料分析建模,到最後的報表呈現、報表權限管理等。本課程將介紹 SAP 在商業智慧領域所提出的各種解決方案,學員將從中學習到:

  1. 擷取資料來源 (ETL): 透過SAP Data Service 抓取各種資料來源SAP ERP、Database、File
  2. 多維護資料分析建模 (Data Modeling): 在SAP HANA 平台上進行資料建模、多維度分析
  3. 開發分析報表 (Reporting): 利用SAP BusinessObjects Web Intelligence / Analysis 開發企業管理報表
  4. 關鍵績效指標分析 (KPI Dashboard): 使用SAP BusinessObjects Design Studio 開發企業戰情室儀表板
  5. 商業智慧平台管理 (BI Platform Management): 如何執行系統維運管理、效能監控、權限設定等…

本課程將透過「理論說明」搭配「實機操作」的方式,讓受訓學員對商業智慧的架構與開發流程有全面的理解,並能熟悉多維度報表開發設計

 

授課師資

SAP資深顧問講師。
皆擁有豐富授課經驗與實際的操作,同時具有業界實際導入經驗。

 

適合對象

凡大專畢業,有志從事『企業資源規劃』相關工作者。
已經具備ERP基本概念基礎想再深入瞭解者。
具有商管背景或財會與進銷存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使用ERP系統的各級相關人員及其主管。
本課程完全採原文教材,參與學員須具備閱讀英文教材之能力。

 

課程大綱

1. Introduction
2. Concept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3. User Interface: Organization and Staffing
4. Expert Mode: Infotype Maintenance
1. HCM Structures
2. Infotypes
3. Employee Records
4. Personnel Actions
5. Global Employment
1. Time Management Basic
2. Overview of Time Recording
3. Work Schedules
4. Time Evaluation
5. Time Reports
1. Payroll Basics
2. Payroll Infotypes
3. Payroll Process
4. Payroll Reporting
5. Legal Reporting
 

上課日期

每周六日9:00-16:00,假日課程。
 

111年度課程各梯次日期
第一梯次 第一周:3/05(六)、3/06(日)
第二周:3/12(六)、3/13(日)
第三周:3/19(六)、3/20(日)
第四周:3/26(六)
第三梯次 第一周:8/27(六)、8/28(日)
第二周:9/03(六)、9/04(日)
第三周:9/17(六)、9/18(日)
第四周:9/24(六)
第二梯次 第一周:5/28(六)、5/29(日)
第二周:6/11(六)、6/12(日)
第三周:6/18(六)、6/19(日)
第四周:6/25(六)
第四梯次 第一周:12/03(六)、12/04(日)
第二周:12/10(六)、12/11(日)
第三周:12/17(六)、12/18(日)
第四周:12/24(六)
 

課程費用

58,000元,相關優惠訊息請聯繫中心專員。

 

課程諮詢

電話:03-422-7151 #66601 / E-mail:ncu_erp2@mgt.ncu.edu.tw  請洽張小姐。

 

其他資訊

入校停車費用:學員申請停車證另有優惠,若有需要請洽專員。參與本次課程之學員,需要申請入校停車者,請於報名系統填妥資料,中心會為您辦理。
住宿資訊:中央大學中大會館(均為2人房): 1100元/晚-欲申請會館住宿者請在報名系統上註明
車站附近:中信飯店、古華飯店
交通資訊:http://www.ncu.edu.tw/visitors/traffic

 

備註說明

1.若未達最低開課人數,將於開課前三日公告。
2.本中心得保留修訂課程及未達最低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3.主辦單位:中央大學ERP中心與SAP。
4.退費說明:
實際開課日前第30日以前要求退費者,可全額退還;實際開課日前第29日至前第1日,退還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實際開課日後但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ㄧ者;應退還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ㄧ者,得全數不予退還。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